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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2-24 14:35:13
1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客户自收到产品之日起七(7)天内可以退货或换货。同时须退还发票原件和相关文件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商品退回运费。
2、产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内,在产品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的前提下,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。
3、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,“三包”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。换货后的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